书法品评的标准,不要走入误区吆!

作者:网友提供 时间:2020-03-04

  衡量任何事物的好坏,都有一个尺度或称其为标准,在竞技项目中.标准是明确的,衡量速度快慢用时间,衡量远近或高度用距离,衡量重量用衡器等等,一看便知。衡量艺术品就不那么容易了,艺术毕竟不是田径项目,表面上差异性很大,风格也不一样。无法用一个统一的尺度去衡量,这就给书法品评带来相当大的难度。但无论有多大的差别,还是有规律可寻,有它的内在的标准。清代的包世臣为了区分清代书家的高下及风格特征,把书法分为神、妙、能、逸、佳五品。并进一步解释说。“平和简静、遒丽天成.曰神品;酝酿无迹,横直相安,日妙品;逐迹穷源,思力交至.日能品;楚调自歌.不谬风雅,曰逸品;墨守迹象,雅有门庭.日佳品”。

  在书画艺术的品评中,标准往往是多元的,或者说是几重的.在书法审美的过程中.人们往往陷人几个误区。

  误区一:看名头大小,看外在包装

  比如淮谁给谁题过什么字,谁谁说过什么赞扬的话.是谁谁的学生,在什么地方有他掛的什么作品,谁的什么作品作为什么礼物送给过哪FN什么大官,在什么地方举办过什么展览,在电视台亮过相.在广播里有过声,在报纸上有过字,等等,很能迷惑不少半懂不懂的人和完全的外行。以上这些不能说不是标准,但都带有很大的随意性和让人弄不清楚的字外关系。不能说明问题或是不能说明全部问题,如果以此为标准,那练‘“字外工夫”的人就更多了。

  误区二:名家的作品一切都好

  用名人的评价而涵盖他的作品未免不太合适。真正的艺术家不是自我的重复或克隆,而是不断地修正、否定自己,他才能够前进。不同时期的作品也不一样,即便是同时期的作品,也有精品和应酬之作,因此,以人定艺也是不可取的。

  误区三:迷信古人为**标准

  用我国古代形容王羲之书法的“骨丰肉润、人妙通灵”为标准是否可以呢?也不行。“环肥燕瘦”她们都很美,但她们骨肉都不匀停,况且就连王羲之、颜真卿等这些书法大家的作品,历史上也有褒有贬。当然也不能作为**的标准。

  由此可见,我们作为书法品评的标准,不是在他的现象上而是在他的内部机理,抓住几个本质的东西,就不容易被表面现象所迷惑了。我认为,书法的标准用四个字便可概括,这四个字是“法、理、势、意”。

  品评标准一:法

  法。首先是指方法或技法,它包括笔法、墨法、章法等内容。书法在书写的过程中,无一笔不受法的规范和制约,点画千姿万变而不离其法。因此,书法也被称为法书。书法家往往被称为法家.有了这个标准,我们就有了第*个尺度,首先看其人是否用法在写字,用笔是否符合笔法,写篆书是否符合篆法,写隶书是否符合隶法.写楷书是否符合楷法,整体上是否符合章法等等。如果认定写字有法,进而我们还要看其执法的水平如何.是过是不及还是恰如其分,是游刃有余还是勉强对付,是固守死法还是活学活用。

  当然还有一种情况,就是古人所说的‘’不J-者.工之极也’l’的情况,是看似无法,实际上是在度控制下的有法和无法的混合体,像谢无量的孩儿体和弘一法师的行书.是运用法到一定程度达到任意挥洒皆自如的境地,类似这样的情况。是需要欣赏者仔细辨认的。

  品评标准二:理

  理。写字除了技法外,还要合乎情理,所谓情理就是符合自然规律的原则,符合宇宙的辩证法。作为一个标准,理,首先要看书写的汉字,符不符合组成汉字的基本原则,也就是“六书”的结字原则.尽管笔法比较娴熟,但如果无视汉字组成的自然属性,就失去了汉字的赖以生存的趣味性,则视为无理。其次。要看书写的汉字符不符合宇宙间对立统一的法则.宇宙间的一切事物都是以阴阳两个方面相比较而存在,相矛盾而发展的。只有这些矛盾着的事物互相作用和相互依存,才使得大自然的事物时刻发生着千奇百怪的变化。书法也是借助于白然界的现象.成为抒发感情的一种形式,因此,它应该而几必须合乎宇宙间事物的变化规节牡和对立统一的关系。比如:书法中的阴阳、虚实、粗细、黑白、强弱、润燥、方圆等等.无有穷尽。这些相互对立和矛盾的现象互为前提、互栩依存、互为因果.把矛盾的双方控制在适度的范因内.就视为合理了。如朱搞得过分了,也就无理了。

  品评标准三:势

  势。有了法,有了理.它可以是柔弱的,迟缓的,苍白的.这个问题要用势去解决。艺术作品中的势,是指艺术作品的生存力强弱所在,作品有无冲击力、感染力和震撼力,主要体现在书法的势上,书法的势即是线条本身的活跃程度和线条之间的矛盾关系。这些是靠呼应、映带、起伏、重力、弹性来完成的.势能越大,作品显现出的生存力就越强。就气势而言,也有外势与内势之分。外势将势能显示在表面,体现在书法外在形象上,如果搞得过分了,形象就显得剑拔弩张,张牙舞爪,疙疙瘩瘩.忿忿不平.这当然比无势要强一些,但仍然让人感到做作而无法接受。真正的高标准是内势。内势是在外在平和形象的掩盖下,内涵十分惊险,一于一分复杂,有着一触即发的矛盾关系,人们受Ej一奇心的驱使.通过平和表象.追究内在的矛盾冲突,越琢磨把玩越有趣味,王羲之的行书就是这样,“不激不厉而风规自远”。

  品评标准四:意

  意。即意境.包括书法作品的精神状态和精神境界。当然这也是衡量书法作品的较高标准,古今书家,无不以神采、念境为书道之极峰。给欣赏者留下更多的遐想的空间,没有.U}境的作品好像一个四肢发达、头脑简单的人,不会引起人们多大兴趣。当然,作者思想感情也有高低、雅俗之分.同时给作品带来各种气息。

  只有当作品以*简洁的线条,表达出*丰富的感情或表达出某种精神状态时,作品才算成功.才会有让人百看不厌的艺术魅力。在欣赏作品时,我们还应特别关注那些以拙胜巧、大智若愚的作品。这些作品初看不起眼.但越看越有味道。有些作品散发出一些独特的气息,令人陶醉。正如一个看似非常普通的人,最初接触也很平常.但他不断产生思想.不断流露出智慧,不断能巧妙地解决难题,而且在你*需要帮助时.他出现了。他仍然是以平平常常的面貌出现的。这样大智若愚的人,当你离开他时.仍会情不自禁地留下深切地怀念和遐想。这就是一种意境。当作者纯熟的笔墨融入了哲学家的思想、诗人的感情、音乐家的韵律、画家的空间感时,这种意境也就产生了。

  由上四个标准可以概略地说明,书法的欣赏和品评不是一件容易的事。理解和掌握这个标准.也是一个由实践到认识,由认识到实践的多次反复的过程。只有常常留心翰墨,穷技博究,并通过自己的亲身实践,才能达到“观千剑而后识器.探千曲而后知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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