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人力资源管理师考试补考的相关资讯
作者:网友提供 来源:常富教育 时间:2020-03-20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根据推进“放管服”改革要求,经请示部领导同意,从2019年起,中心不再组织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全国统一鉴定,只对2018年参加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全国统一鉴定单科*不合格的考生组织一次补考。现就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考时间和人员范围
为做好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全国统一鉴定收尾工作,我中心定于2019年5月18日,针对2018年参加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全国统一鉴定单科*不合格的考生,组织进行一次补考。不受理不符合补考条件的考生的报名。
二、加强规范管理,确保补考工作顺利进行
(一)各地要加强对考生资格的审核,通过加强考务管理、严肃考场纪律、实施现场督导和远程视频监控等措施,强化对鉴定各个环节的规范管理,杜绝舞弊行为。要制订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确保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全国统一鉴定补考工作顺利实施。
(二)加强阅卷评分环节的监督管理。除实行智能化考试的客观题科目外,主观题阅卷工作由各省级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组织实施。各省级职业技能鉴定中心须在补考工作结束后30日内完成全部试题的阅评工作。
(三)加强证书核发管理。各地要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证书发放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18〕42号)要求,严格按规定进行全国统一鉴定职业资格证书的申领、验印、发放与管理。
(四)为做好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全国统一鉴定补考工作,我中心专门设立了监督举报电话和补考当日值班电话,分别为:(010)84661234、(010)84661130。各地也要设立监督举报电话和值班电话,认真严肃处理群众举报的问题,及时解答考生咨询,及时解决现场发现的问题。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2019年1月19日
附件:2019年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全国统一鉴定补考通知、
补考时间安排和考核方案
根据以上通知,人力资源管理鉴定工作有可能改由各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组织,各省具体如何考,具体事项要等通知。
2019年1月17日,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网站发布国家职业资格目录。国家职业资格目录共计139项,包括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58项,其中准入类35项,水平评价类23项;技能人员职业资格81项,其中准入类5项,水平评价类76项。其中81项技能人员职业资格中就包括了“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说明此项考试不会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