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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留学之入境时不能携带的物品

2015.04.30

发布者:网上发布

  入境日本时不能携带的四类物品包含以下四大类:
  1.不准随身携带容积超过100ml以上的液态物品上飞机。
  包括化妆品,洗浴物品、眼睛镜片用水等,只能带每件不超过100毫克,总共不超过1升的装入透明塑料袋通过安检后上机。食品*好是真空包装,散装的不予放行(比如香肠、肉松、肉干片等)。药品不要多带,*好附有中英文说明书。
  2.不准作为行李运输的物品。
  不得在托运行李或随身携带物品内夹带易燃、、腐蚀、有毒、放射性物品,可聚合物质,磁性物质及其它危险物品。乘坐飞机不得携带武器、利器和凶器。重要文件或资料、外交信袋、证券、货币、汇票、贵重物品、易碎易腐物品,以及其他需要专人照管的物品不得夹入行李内托运。航空公司对托运行李内夹带上述物品的遗失或损坏按一般托运行李承担赔偿责任。
  3.假冒商品,也就是所谓的假品牌。
  在未知情况下将假冒商品携带入境,若被海关查出,物品将会被没收,不会被进一步追究法律责任。但若是在已知的情况下携带入境的话,毫无疑问将构成犯罪行为。
  4.华盛顿条约中所规定的物品。
  华盛顿条约中所规定的毛片、皮革制品、象牙制品等为对象。虎、豹等猫科动物的毛皮、鳄鱼、蜥蜴等两栖动物的毛皮制品为限制对象。以上不仅限制于制品、动物本身同样适用。即使在购买时确认过没有问题,如在海关被确认为限制物品,你必须做出如下选择(1)当场放弃、(2)自费寄回、(3)付费请专业公司暂时存放后,办理进口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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